6月19日,廣東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印發<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日志(范本)>的通知》。
通知要點
確保每一在建工地都能規范填寫《安全日志》。
建設單位每季度將施工企業填寫《安全日志》的檢查情況上報項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門。
開展安全生產檢查要將《安全日志》是否規范填寫作為重要內容,重點檢查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到崗履職。
發現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敷衍塞責的,責令限期改正或停工整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依法提請發證機關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一、填寫說明:從業人員履職
(1)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專業分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存在無證、持假證、持失效證書上崗等違法行為。
(2)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特種作業人員是否存在無證、持假證、持失效證書上崗等違法行為。
(3)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情況
二、填寫要求
(1)本施工安全日志由施工單位項目安全負責人簽字確認。
項目當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還應當由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確認:1.存在危大工程或超危大工程施工的;2.檢查發現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3.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部門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停工整改通知書或行政處罰決定書的;4.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險情)的。
(2)當日發生的事情應在當日的施工安全日志中記載,不得后補。記錄時間要連續,從項目開工到竣工驗收止,逐日記載,不得中斷。
(3)施工單位應當每月收集歸檔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施工安全日志。
文件原文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日志(范本)》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主管部門,廣州、深圳、佛山、惠州、東莞、中山市交通運輸局,佛山市軌道交通局,廣州、深圳、珠海、河源、東莞、中山、陽江、湛江、茂名市水務局,佛山、清遠市水利局,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
為進一步壓實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職盡責,切實提升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水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鞏固提升工作的通知》,結合我省實際,我廳組織編寫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日志(范本)》(以下簡稱《安全日志》),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以下要求,抓好推廣施行。
一、高度重視,全面推廣。規范填寫《安全日志》是我省深入推進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的重要途徑,是進一步提升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水平、強化主體責任落實、解決“最后一公里”問題的重要舉措。各級住建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工作指導和培訓推廣,確保每一在建工地都能規范填寫《安全日志》,進而將責任觸角延伸到一線末梢。
二、強化督促,嚴肅執法。各級住建有關主管部門要和建設單位督促施工企業配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確保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認真履職,規范填寫《安全日志》,做到查有所記、實查實記、嚴查實改。建設單位每季度將施工企業填寫《安全日志》的檢查情況上報項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檢查要將《安全日志》是否規范填寫作為重要內容,重點檢查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到崗履職。發現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敷衍塞責的,責令限期改正或停工整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依法提請發證機關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各級住建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安全日志》的內容進行優化和細化,鼓勵施工企業使用信息化手段完善《安全日志》管理。工作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和建議,請及時向我廳反饋。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6月13日
(聯系人:吳海濤,聯系電話:020-83133529)
緊急通知!省住建廳:不另發通知,直奔現場!對21個地市在建工地開展大檢 查!
5月8日,廣東省住建廳發布《關于開展2023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專項巡查的通知》。
2023年5月-11月,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專項巡查。
巡查內容中的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就包含了“項目施工、監理、建設單位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及全面執行“安全日志”制度情況等“。
專項巡查。
巡查方式:不另發通知,直奔現場檢查
每次巡查不另發通知,由巡查組直奔現場開展檢查。
隨機抽取受檢項目,每個地市抽查項目數原則上不少于18個。
屬地住建主管部門要安排執法人員全程參與。
巡查完成后,各巡查組向受檢項目反饋檢查意見并出具《現場巡查問題告知單》,由項目部相關負責人簽收;
施工現場如發現存在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應責令其立即停工整改。
分四個片區進行巡查
第一片區(廣州、深圳、東莞、佛山、中山、惠州6市)專項巡查工作承接單位:廣州建筑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第二片區(珠海、湛江、茂名、陽江、江門5市)專項巡查工作承接單位:廣東重工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第三片區(汕頭、揭陽、潮州、汕尾、梅州5市)專項巡查工作承接單位:廣東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檢測總站有限公司。
第四片區(韶關、清遠、河源、肇慶、云浮5市)專項巡查工作承接單位:深圳瑞捷工程咨詢股份有限公司。
重點抽取對象
主要從以下范圍抽取巡查對象:
(一)省重點工程項目。
(二)學校、醫院、體育場館、展覽館等公共建筑工程項目。
(三)市政工程項目。
(四)隧道工程項目。
(五)近兩年事故多發的工程項目類型等。
巡查內容
1.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負責人每季度、每月、每周帶隊檢查制度落實情況及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情況;
項目施工、監理、建設單位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及全面執行“安全日志”制度情況等。
2.施工現場實體檢查。
重點檢查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吊裝及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腳手架工程、隧道工程等危大工程施工及臨時用電、消防安全情況,有限空間作業、高處作業和臨邊洞口安全防護情況,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等。
3.主管部門履職情況。
包括但不限于對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開展全覆蓋精準排查情況;
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2版)》排查重大安全風險隱患情況等。
處罰:停工、暫扣證書、限制承攬業務、追究刑責
市級檢查,嚴格整改。
對自查自糾開展不力的,或未認真整改消除專項巡查發現安全隱患的,一律責令停工;
對逾期不完成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的,一律提請發證機關暫扣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并依法依規實施建筑市場信用懲戒。
省級抽查,加強懲處。
如發現仍存在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等情形的,一律對相應責任主體處以暫扣直至吊銷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處罰,
情節嚴重的,依法限制其在我省建筑市場承攬業務;
對未徹底整改安全隱患且冒險施工作業的,一經查實,將相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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